GJB 5931-2007 军用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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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5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FL 1231 GJB 5931-2007,军用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通用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 for military regenerative optical fibre,submarine cable communication systems,2007-03-02 发布2007-07-01 实施,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批准,GJB 5931 -2007,目 次,前言.. Ill,1范围 1,2 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1,3.1 术语和定义. 1,3.2 缩略语1,4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构成. 1,5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要求. 2,5.1 传输容量 2,5.2 传输距离 2,5.3 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误码性能. 2,5.4 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抖动和漂移性能 2,5.5 网络管理功能.. 2,5.6 电磁兼容性. 2,5.7 安全性2,5.8 操作使用性. 2,5.9 维修性2,5.10 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可靠性.. 2,5.11 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设计寿命 2,6光传输 终端设备要求..2,6.1 光传输终端设备类型 '. 2,6.2 传输性能 3,6.3 电源适应性. 3,6.4 环境适应性. 3,7 海底光缆要求. 3,7.1 海底光缆分类.. 3,7.2 传输性能 4,7.3 机械性能 4,7.4 环境适应性. 5,7.5 光缆接头盒. 5,8海底光中继设备性能.5,8.1 海底光中继设备分类.. 5,8.2 传输性能.. 5,8.3 电气性能.5,8.4 机械性能 6,表1 STM-1光接口参数规范 7,表2 STM-4光接口参数规范 8,表3 STM-16光接口参数规范..9,I,GJB 5931-2007,表4 STM-64光接口参数规范 10,表5波分复用设备的工作波长表..11,II,GJB 5931-2007,-xx. -x—,刖 百,本规范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通信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通信部标准计量办公室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六十一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俊华、万红、李苹、马利宁、马 荣、高玲玲,III,GJB 5931-2007,军用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通用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军用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以下简称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的构成、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性能、光传输终端设备性能、海底光缆性能和海底光中继设备性能,本标准适用于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的论证、研制和使用,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提倡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JB 150.11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盐雾试验,GJB151A-1997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GJB 367A-2001军用通信设备通用规范,GJB 663-1989军用通信设备及系统安全要求,ITU-T 建议 G.652,ITU-T 建议 G.654,ITU-T 建议 G.655,ITU-T 建议 G.703,ITU-T 建议 G.707,ITU-T 建议 G.823,ITU-T 建议 G.825,ITU-T 建议 G.826,单模光纤光缆的特性,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光缆的特性,非零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光缆的特性,系列数字接口的物理/电气特性,同步数字体系(SDH)网络节点接口,2 048kbit/s系列的数字网抖动和漂移控制,同步数字体系(SDH)的数字网抖动和漂移控制,基本速率或更高速率的国际恒定速率数字通路的误码性能参数和目标,3术语和定义,3.1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1 浅海 shallow water,海水深度不大于500m的区域,3.1.2 深海 deep water,海水深度大于500m的区域,3.2 缩略语,SDH——同步数字体系;,WDM——波分复用,4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构成,主要由光传输终端设备、海底光中继器、海底光缆和接头盒构成,如图1所示,GJB 5931-2007,陆一海 海一海 陆一海,图例:. .. .. .陆地光缆,海底光缆,图1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构成,5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要求,5.1 传输容量,传输容量的设计应能满足建设初期和未来的需要,单一波长的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传输容量可,选用 155 520, 622 080, 2 488 320, 9 953 280kbit/s, WDM 系统的波道可选用 4 波、8 波、16 波、32,波或更多波道,5.2 传输距离,传输距离的设计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5.3 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误码性能,SDH系统的误码性能应符合ITU-T建议G.826要求,5.4 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抖动和漂移性能,抖动和漂移性能应符合ITU-T建议G.823和ITU-T建议G.825的要求,5.5 网络管理功能,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应具备配置管理、故障管理、性能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功能,并能接入全军,光纤通信传送网管理系统,5.6 电磁兼容性,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应能有效地抵抗来自自然环境和周围设备的电磁干扰,并应使自身产生的,电磁干扰抑制到允许的程度,保证有中继海底光缆通信系统在预定的电磁环境中正常可靠地工作;其最,低限度的电磁兼容极限值,应符合GJB 15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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